(《新语》六之三)
几个「仔」的称谓
加拿大多伦多星岛日报
2007年10月29日
《广东新语》亦采用了「仔」字。它说:
「良家子曰亚官仔」。
那是指有点身价的人,其子即是「官仔」。最著名的是:「大良阿斗官」,如今「大官」、「二官」的排行称谓已不流行,在加拿大,一律叫英文名。
「奴仆曰种仔」,
这称谓已废。这「种」,是菜种各种的种。因为从前买下一个家奴,他的子孙即世世为奴,买奴等如下种(念总)。故名。
「耕庸曰耕仔。」
这称谓于已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尚存,租田来耕的人,田主即称之为耕仔。
「小贩曰贩仔。」
这称谓已废。
「游手者曰散仔。」
所以游手好闲无正业者,其聚居之地即名为「散仔馆」。此称谓亦有引伸,在一组织中若无固定职务者,亦名之为散仔。 「我系公司做散仔啫 」,即是如今流行口语的「茄哩啡」。
「小婢媵曰妹仔。」这称谓如今依然流行,虽然已无婢媵,但称谓保持。 「妹」读阴平声,只有何文汇一定读之为「昧」音,所以「妹仔」便变成「昧宰」。
「盟好之子曰契仔。」
足见「契仔」的称谓甚古,如今依然保持。
「螟蛉子曰养仔。」
这称谓亦保持不变。但「小奴曰细仔」、「船中司爨(音寸)者曰火仔」两个仔的称谓则不复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