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如恢复成立政治部 ──答许伟伦君
读者许伟伦君两次来稿,主要内容都是说乱世须用重典,所以香港应该严厉执法,尤其是对黄色的公务员,包括法官及医护,以至高级官吏都应该用重典来处理。对此,王亭之有一点意见,可能许君不同意,但亦不妨一说。
从古以来,对乱世用重典,其实亦有一个原则,那便是儒家的中庸思想,所以对付如今的香港局面,亦应该重典中有中庸,是即杀伤力不必太重,只要他们不暗中乱港,那就可以任由他们自己要怎样想就怎样想。
以香港大学那条柱为例,港大处理得一塌糊涂,居然要聘请律师行来解决,律师行缩沙,便似乎完全束手无策,那不是笑话,实在是潜在的反中思想在作怪。假如有人在你门前放一堆东西,你叫他搬走,他不肯搬,你会怎样处理?最简单的方法便是报警。现在这条柱,分明是不肯搬,为什么要律师行,报警便可以了。因为处事者觉得这是一条反中的柱,有政治性,所以才不愿意搬,或者不敢搬。将事情搞到这么乱,就不防用重典了。如果王亭之是特首,一定下令香港大学报警解决,相信一哥萧泽颐一定不会交律师行处理,三下五落二,将柱拆掉,搬入货仓,同时通知那个建柱人,每个月要收十万港元仓租,事情就解决了。
以此为例,很多问题都可以解决,譬如医护问题,香港是中国地方,为什么不可以聘请中国的医护人员来港?如果说香港聘请医护人员有限制,那么,将几间医院交给中国政府,由中国政府处理这些医院的医护人员,王亭之不相信香港人不会去这些医院看病。
至于那家香港电台,为什么不可以将他解散?解散之后重组,顶多一年半载时间,问题便完全解决了。
由这些例子,足见香港处理事务的官员,以及港大的话事人,遇事必由政治层面来考虑,一考虑,就怕得罪黄人,所以不要说用重典了,根本事情与「典」的轻重无关,只是思想问题。所以,许君提出治乱世要用重典并不完全有用,很多事情连「典」都不要用,依常理去解决,那就可以了,这便是中庸之道。
许君又提出港英政府当年设立的政治部,那真是一个问题,当日香港回归,什么都「五十年不变」,连签订中英协议后,港英政府所设立的制度,都不敢改变,可是偏偏却撤消了一个政治部,所以当年港督可以用「港督不喜欢你」为理由,将人驱逐出境,但特首却没有这个权利,所以这件事情,其实要问一问陈方安生女士,不成立政治部的原因何在?
因此这件事情亦非常简单,下一任特首可以用「五十年不变」为理由,重新成立政治部,邀请精通国安法的人员参加,建立档案,于必要时就用「特首不喜欢你」为理由,将之驱逐出境。有了这个部门,相信很多人做事都不会用政治问题来考虑。
王亭之还可以举出一个亲身经历的例子。
王亭之一家在大陆有些物业,如果能够证明家人是在某年之前离开大陆,就可以向中国政府收回物业,所以王亭之就向一个有关部门申请,查明家母的来港时间,同时发出一个证明。结果这个事情足足弄了三年,因为要证明王亭之的母亲是王亭之的母亲,期间,王亭之请中国政府依照当年的户籍记录发证明书,证明王亭之的母亲是王亭之的母亲,证明书很快便拿到了,结果该机构的辨事人员以「大陆的证明书不可靠」为理由,驳回王亭之的申请,郑大班知道这件事,说可以替王亭之设法,结果无效,因为郑大班都不可以证明中国政府的证书有效,所以他建议我请一位出名的大律师来发信。
唉!王亭之几乎气死了,后来还是一位会计师醒目,因为王亭之当年向香港政府报税,有文件证明王亭之的母亲是王亭之的母亲,税局接受了,并没有要求王亭之提出证明,于是请律师写信给该机构,叫他们去税局查一查历年的报税记录。终于该机构才死死气发出王亭之母亲来港的时间证明。
这件事,完全是政治问题,他们明明知道香港没有户籍法,可是却偏偏认为中国政府依户借记录查出的证明文件无效,那不是歧视中国政府是什么,他们根本没有想到一国两制,简直是香港一制。倘如有政治部,王亭之当年一定向政治部投诉。
王亭之不认同许君的乱世用重典,正是因为依中庸之道,根本不需重典,只要有一个政治部为后盾,许多人的处事方式就会不同,建立「重典」,无非只是阻吓,开放一些,有时更容易解决问题,例如香港大学那条柱,没有政治考虑,十日不到就可以搬走;又如王亭之那个申请,没有认为中国政府发出的证明不可靠的思想,一两个月就可以证明家母的来港时间。
许君提出的问题甚多,成立一个政治部都能完全解决,未知许君意为如何。现在最好由陈方安生女士说明当年特区政府不成立政治部的原因,我们可以考虑她的意见,由特首决定是应该跟随陈方安生女士,抑或可以依照中英协定,将此部门重新成立。
王亭之回答许君,未将他提出的事件全部论及,这样的简单答覆,未知许君是否满意。
谢谢许君的来稿。
证明我妈是我妈
港英政府政治部
儒家的中庸思想
乱世须用重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