画理其实是自然
用「理」来作为评价国画的标准,在今日,一定会引起很大的争论。因为有抽象画作为掩护体,所以许多写国画的人,便似乎可以振振有词,写画造型皆不讲道理,喜欢怎样画便怎样画,只要认为画面须要,就放一些东西上去,也不管合理与否。
这种情形,不只意笔画有,连工笔画也有。笔者在一本「名家画集」之类的册子上,便见到这么的一幅工笔画,一对雀伏在枝头,一头见背,一只见胸。这种结构,本来已是花鸟画的老套,由宋至今,老掉了牙。可是画者却偏偏弄错,看起来,这对雀的姿态甚不自然,因为其中有一只,无论如何都无法足踏树枝,画者只是靠雀身遮掩,令人不觉而已。
这种画,便是欠缺了「理」。
笔者又见过一幅号称「名家作品」的画,全幅写密茂的紫薇花,但造型却别有一格,无论花叶枝干,都写得特别阴沉,却在垂下来的花朵上,写一只用色醒目的相思鸟,鸟的双爪,亦不是爪着花梗,而是爪着花瓣。这幅画,看起来很蹩扭,因为花瓣根本便不堪承受鸟爪,如果相思鸟真的这样做,花瓣必然给爪落。
如果说前一幅画的无理,尚是造型上无意之失,那么,后一幅画的无理,却便是有意,画者是有意突出这只相思,成为主题,突出的效果是做到了,只可惜但顾突出,却欠缺道理。
其实一切自然现象,生物形态,都有其自然之理,用道家的说法,便叫做「道法天,天法自然」。这种自然之理不可以不管,不能说自己是画家就可以喜欢怎样画便怎样画,你有权画,只是一欠缺自然之理,画便看起来不顺眼。所以前辈画家,对画理都很讲究。
笔者当年学画牡丹,花只写朱粉二色。因为笔者很怕五色牡丹的色彩太杂。然而尽管这样,却依然犯错。有一次写了一幅大中堂,自以为写得不坏,可是有一位前辈看此画时,却指着一个花蕾,连呼可惜,他说:「你看,这是宫粉红色的花蕾,一路跟下去,它却生长在朱红色牡丹的枝梗上。」笔者自己一看,果然如此,从此便引为鉴戒。
如果要强辩的话,当然可引宋徽宗的话来做掩护体。宋徽宗有一幅牡丹,自题略云:一本花开两色。这两色,恰恰便是朱红与宫粉。然而若如此强辩,便连自己都不心安,写画但求抒情而已,连自己都不心安的事,何必要做呢。
岭南派三大家之一的陈树人先生,写红棉,喜欢加上一只倒向下飞的小鸟,有这小鸟,画面看起来便很生动。尤其是小鸟倒飞的姿态,造型生动而且准确。
据陈树人先生自己说,写小鸟倒飞,目的是显得木棉树份外高。也即是说,画家是将视点放高,有如上五层楼看楼前的木棉,由上向下看,因此就有理由看到花的正面,花须丛起,而从这角度看的飞鸟,便亦有理由倒飞而下。这便是前辈画人写画必求自然之理的例子。
要写画写得合自然之理,必须靠平时的观察,这就叫做「用眼写生」,「用心写生」。
例如小狗高兴,便摇头摆尾,可是它其实却是双耳一上一下活动,尤其是像马提斯之类的大耳狗,整只耳朵可以上下扇动,恰与尾巴的摇动配合,若耳朵下垂紧掩着头,而尾巴却上翘,那便不是自然的形态。
不过这样说,可能会有人觉得过份执着。这一点,笔者亦很置词,可是凡欠道理的画,看起来一定不自然,那却是真实的。
例如有人写画,将人画成站在山颠之上,可不可以呢?笔者的观点很简单,若觉得自然便可以,不自然就不可以。这种说法,自然已够圆通。但觉得自然不自然,或者亦可能引起「观点与角度」的问题,你认为不自然,可是我却觉得自然,甚至可以说,画家如果觉得不自然便不会画上去。但这种辩论其实很不必要,此所以观点必须根据平时的观察,若对大自然平时毫不观察,贸贸然闭门造车写画,那就对欠理与否不应强辩。倘如强辩,那就欠缺艺术家的风度。
笔者不写山水画,便是因为这种缘故,盖一向少游山玩水,生平只住过一年鼎湖山,对鼎湖的九龙潭倒很熟,可是若跟饱游黄山雁荡的人相比,那就根本没有写山水画的资格。
当年初来香港,偶游新界,惊奇于新界的山水居然可以入画,那是很典型的水乡小景,只可惜当时根本无写画的闲情,是故至今尚引为憾事。如今客居夷岛,发现夷岛的山水居然似江南景色,便亦欣然,可惜自己不能驾车,未能多作领略,大概这一生应与山水画无缘,倘如胆大大的话,亦未尝不可以写欠缺自然,不讲道理的山水。
所以笔者始终强调要观察自然,即使写抽象画,恐怕亦要对大自然多所领略,然后才能写出所「抽」之「象」。如果用抽象与变型作为借口,而写欠理之画,自问对自然界亦无观察,那就不必强词夺理。
这种观点是否有当,很希望写画的人考虑,因为「无理」恰恰是今人写画的毛病。
1932年,從大埔墟北岸向東眺望,背景是馬鞍山。
广东四大名山之一的鼎湖山,位于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。《鼎湖山志》载:“鼎湖中峰圆秀,两山角立,左右山麓诸峰三岐,若鼎峙焉。”这说的是山顶之湖与四周山峰所呈形状如倒置大鼎的三足,故称“鼎湖山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