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论画品
前人评画,喜欢标举「神品」「能品」「逸品」之类的名目,实在不是没有理由的。
因为这些「品」的制订,目的只是为了欣赏者,而不是为了创作者。 ──换言之,对艺术的创作者来说,「品」是不能追求的。倘因自己的画只被列为「逸品」(其实,这已是艺术的很高境界了),却勉强要去模仿「神品」的作品,结果便反而会有堕入「不入品」的危险。此所以斤斤计较于「品」,不是艺术家所应有的态度。相反,「品」的标举,对艺术欣赏者来说却是应该的事。因为世间既有各种不同的绘画风格,将他们一一归类,欣赏时便方便得多。
譬如说,有入世的画,有出世的画。前者必然有一种社会性的内涵、或赞叹、或愤闷,从画作都可窥见画人作此画的用心;后者所追求的,大概便是今天所谓的「永恒的美」吧,他们是自然主义者,或者是浪漫的自然主义者,一投入画中,便讲究「不食人间烟火」。
对这两类画作,我们欣赏的时候,「有品」便胜于「无品」。因为我们的手中,对它们要持有不同的标准。
曾经有人,破口大骂笔者,在论画时有时谈笔墨,有时却去谈作意,自相矛盾。这位先生就是昧于欣赏绘画的人,原需就画人的「品」出发。否则,画与看画的人,必然格格不入。
譬如对饶宗颐先生的画,你要求能体现二十世纪末那种近乎疯狂的社会性,便是拿女装去给饶先生试身,然后埋怨他的三围长得不合你的裁剪──也真有这样的评论家,永不会省悟,是因为自己拿错了衣服,去套自己评论的对象。
所以说,古人所定下的「品」,或已不合时代的需要,但「品」的制定,却极有意义。
饶宗颐教授,大紫荆勋贤(英语:Jao Tsung-i,1917年8月9日-2018年2月6日),字固庵、伯濂、伯子,号选堂,门生、后辈、朋友皆普遍尊称其为饶公,生于广东省潮安县(今潮州市潮安区),在汕头长大,汉学家,在中国研究、东方学及艺术文化多方面成就卓著。他与季羡林齐名,学界称为“南饶北季” 。